原标题:迎来发展新阶段 零部件再制造产业静待爆发期
“截至2018年底,我国再制造发动机、变速器的生产能力超过15万台,再制造发电机、发动机等部件的生产能力超过160万台。2017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和示范基地相关企业的产值已超过40亿元,其中发动机再制造产值超过14亿元,市场呈现百花齐放的景象。”日前,“2019年中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研讨会”在江苏省连云港举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分会秘书长谢建军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零部件再制造行业在不断探索中快速发展,目前已进入以国家政策推动和市场机制拉动为中心的新阶段,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态势。
风潮汹涌,自当扬帆远航。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我国零部件再制造行业规模不断壮大,市场体系逐渐完善;但面对未来依然任重道远,更需业界戮力同心。
政策逐渐完善 为产业发展铺路
建军表示,自20世纪末再制造概念被首次提出后,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已走过近二十年的路程,企业逐步摆脱了最初来自技术、政策、管理、观念等层面问题的困扰,迎来如今国家倡导和大力支持、多行业竞相发展再制造的大好形势。
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曾颁布文件明确表示,国家“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并组织相关绿色再制造技术及其创新能力的研发。同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颁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其中再制造被列为四个重点领域之一。
随后十多年中,政府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为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14家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企业成为首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标志着我国再制造产业化工作正式启动。
2009年1月,《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为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当年2月,工信部委托装备再制造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承担咨询项目《中国特色的再制造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和发展模式研究》,旨在推动中国特色的再制造产业模式的发展与规范化。
2010年2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确定启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目的在于更好地加强对再制造产品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的健康发展。同年5月,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将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和机床作为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两个月后,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拆解的汽车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可以交售给再制造企业,对产业的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2011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把“再制造产业化”列入循环经济重点工程。2012年,国家发改委完成了对第一批再制造试点的13家企业的验收,并公布了第二批33家再制造试点企业名单及实施方案。2013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颁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为国内企业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扫平了政策障碍,统一了思想认识,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用政府手段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的发展。
今年1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原《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2001年6月由国务院发布),汽车报废的整个链条被激活,“五大总成”再制造解禁。业内人士认为,新《管理办法》在引导机动车回收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将推动再制造产业链的构建。
引导有序化、规范化、市场化发展
“新《管理办法》允许将具备条件的报废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并对回收、拆解等环节提出了更严格的环保要求,这对再制造行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突破。”谢建军表示,新《管理办法》的出台与实施将进一步推进报废汽车拆解、回收行业的体制改革,引导报废车行业走向有序化、规范化、市场化的发展模式,同时也为再制造产业增加更广泛的旧件来源,将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发展契机。
“原《管理办法》中的一些内容已经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其修订符合新形势的要求,有利于推动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黎宇科介绍称,原《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回收拆解活动,防止报废车和拼装车上路行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购车成本不断下降,生产、销售拼装车现象已不再突出。因此,原《管理办法》需要适应新的情况予以修改。据悉,新《管理办法》对可接收“五大总成”的再制造企业条件提出了要求,同时要求再制造产品可追溯。
国家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政策处副处长陶军也认为,新《管理办法》解决了机动车再制造工作的制度障碍,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管理。他解释说,新《管理办法》明确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作为立法目的之一,鼓励汽车再制造企业与回收拆解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促进回收拆解环节与再制造环节的有效衔接;为提高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率,规定回收拆解企业应当采取有利于资源回收利用和再制造的方式拆解报废机动车;规定拆解的汽车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可以交售给再制造企业,这都将对再制造行业良性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再制造将是后市场转型重要方向
“再制造产业在国内属于新兴产业,是循环利用、节能减排的生产制造业,可以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原材料消耗、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谢建军指出,通过对再制造原料件 (旧件)的检验,可以发现其中的瑕疵而不断完善产品设计;通过分析可以发现零部件使用寿命的不匹配,从而改进并优化零部件配置。
据了解,再制造能够发挥节能减排之效,与制造新品相比,再制造可节能60%,节材70%,节约成本50%,几乎不产生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降低80%以上。通过汽车、机电产品或零部件的再制造,可以实现产品的“涅槃重生”,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研究显示,汽车发动机再制造产品的成本仅为新品的1/4,节能达到60%以上,节材超过70%,最大限度地挖掘制造业产品的潜在价值,可让能源资源接近零浪费。比如,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的发动机再制造产品价格仅是新品原价的75%,而如果用旧发动机去换再制造产品,还可以抵消25%的价格。这种以旧换新的方式,可节省一半的成本,不仅方便了客户,而且给报废品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回收渠道,有利于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